是有犯罪前科,留有案底的。免予刑事处罚是人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而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免予刑事处罚,只是免除对被告人刑罚而没有免除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这点从免予刑事处罚的前提必须确认被告人构成犯罪这一条件中就足可得到证明。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免予刑事处罚虽不具有刑罚的性质和作用,但却是刑罚的必要补充,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免于刑事处罚,是有罪而免罚,仍然构成刑事犯罪。通俗地说就是有犯罪前科,留有案底。
二、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法务时刻提醒您,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犯罪较轻的;
2.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或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
4.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
5.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
三、免于刑事处罚与不起诉的区别是什么免予刑事处罚和不起诉的主要区别有:
1.性质不同:免予刑事处罚是针对的对象是已经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人;不起诉的对象则包括不构成犯罪、指控犯罪证据不足或存疑、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
2.作出机关不同:免予刑事处罚由法院作出,而不起诉决定则由检察院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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