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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新增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对债权人有什么影响?

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民法典新增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对债权人有什么影响?的观点吧。

文/法之律剑骆方韦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听到有一种假离婚,就是老公或者老婆欠了很多钱,为了防止自己的财产被执行,便离婚、将财产都转移到另一方名下,以达到规避债务的目的。用这种办法,真的可以不用还债吗?债权人的利益还能得到保障吗?这不能一概而论。

2018年出台的《******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一方私下恶意举债、另一方“被负债”的难题。而民法典第1064条将该司法解释吸纳进来,我们来看看,怎么样的债务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 小倩是个时髦的姑娘,看上了一个驴包,她和老公撒娇,让老公给她买一个,老公百般推诿就是不买。小倩一气之下找闺蜜小莉借钱买了个驴包带回家,在老公的追问下她说出了借钱买包的事情,老公也拿她没办法。

可是小倩一直都不把钱还给小莉,小莉便在微信上向倩老公要钱,小倩老公回复称近期手头紧,过1个月一定还钱。


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虽然小倩借钱的时候他老公并不知情,但在小莉要钱的时候,小倩老公的回复表明了其对债务的追认,因此该笔钱,并不只有小倩一人承担。

这说明什么?“共债共签”不仅仅是夫妻共同签字,共同做出口头承诺、共同做出某种行为、或者有证据证明如出具借条时在场、所借款项汇入配偶掌握的账户、归还借款本息、短信、微信、QQ聊天记录、邮件等,也是共同举债合意的表示。


2、 小红不幸患上了乳腺癌,治疗需要花费不少钱,小明为了妻子能得到更好的治疗,向好兄弟李雷借了5万元用来给妻子治病。万幸的是,经过手术及后续修养,小红痊愈了。


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这笔钱虽然是小明个人借的,但他借钱的目的是为了替妻子治病,因此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

依据通常理解,夫妻双方及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在日常生活中的必要开支事项,如正常的衣食住行消费、日用品购买、医疗保健、子女教育、老人赡养、文化消费等均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还会结合负债金额大小、家庭富裕程度、夫妻关系如何、当地经济水平等因素综合予以认定。如浙江省对举债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债务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 小雯和小飞婚后办了一个厂,生意还不错。但是小飞爱面子,觉得现在的车开出去不够气派,想换辆豪车,奈何财政大权掌握在小雯手中。小飞的哥们说借小飞50万,别让老婆知道,以后慢慢还。后来小雯得知小飞自作主张买了豪车,十分生气,大吵一架。

因为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资金紧张,小雯向好姐妹借了80万用于企业生产经营。


上面这2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小飞借钱买豪车,并非是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且小雯并不同意,因此该债务由小飞自己偿还;而小雯借的这80万债务,是用于小雯和小飞共同的企业生产经营,有资金流向、借条来佐证,因此该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

法之律剑认为,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新规定,其实是加重了债权人的举证责任,作为债权人,在借钱时应尽量要求借款夫妻双方都在借款协议上共同签字,也可以采取代为支付款项的方式交付借款,为资金流向留下证据;因为倘若直接交付借款,日后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所需并不是一件容易事。


对于民法典新增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对债权人有什么影响?的看法,文章内容就讲解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那就请寻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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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民法典新增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对债权人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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