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时刻律师:
根据最高人院司法解释规定,未按第八条规定办理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法务时刻温馨提示: 《》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法务时刻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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