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民营企业公司之间股份收购的程序:
1、收购方和被收购方进行洽谈,起草协议书,对收购方的的重大资产、资信状况进行查实;
2、签订股份收购协议;
3、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二条
人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法务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jiwenlaw.com/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