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诉离婚时,如果对方不出现,法院可能会采取以下措施:
1、公告送达:法院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向对方送达起诉书和传票,公告期一般为 60 天,期满后对方仍未出现,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2、拘传:如果对方有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
3、缺席判决:在对方不出现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和判决。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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