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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时受诉法院怎么确定

问题解答:

起诉时受诉法院的确定方式:首先,确认级别关系,一般的离婚案件由基层人院予以管辖。然后,确认地域管辖,一般当事人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依据:

《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行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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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起诉离婚时受诉法院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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