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抽逃出资是在公司验资注册后暗中撤回所缴出资但仍保留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欺诈性违法行为。股东抽逃出资的,已经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承担责任。
依据: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一条
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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