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有车的朋友,都有过顺路捎带他人的经历。顺路送同事下班,送朋友回家等等。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在无偿捎带朋友同事的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搭乘人伤亡的情况,需要驾驶员来赔偿吗?
网友咨询:
同事免费搭车,出车祸受伤了要不要赔偿?
律师解答: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非在交通事故中,无偿搭载乘客的驾驶员完全没有责任,否则都有可能面临赔偿。
好意同乘,虽然是免费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驾驶人员的法定义务,这个法定义务就是驾驶人员不得损害同乘人员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并导致搭乘人员损害的,驾驶人员有过错的,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根据公序良俗原则,可以适当减轻驾驶人员的部分责任。
律师补充: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若非单一车辆事故,驾驶员在这起事故中,被交警认定有责任时,超过另一方交强险赔偿范围的部分,依法驾驶员需要依照责任比例赔偿搭乘乘客因此产生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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