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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房屋租赁合同要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一、违反房屋租赁合同要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违反房屋租赁合同要承担的责任:

一、出租人违反房屋租赁合同要承担的责任: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二、承租人违反房屋租赁合同要承担的责任: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什么样的房屋租赁合同为无效的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

3、租赁的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内容违背公序良俗的;

4、租赁期限违反法律的规定的,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租赁合同中,租赁物坏了谁承担责任

租赁期内,出租人应负担租赁物的维修,如果租赁方与出租方对此另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谁来维修。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出租人不承担维修责任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然后要求出租方支付维修费。

不过如果租赁物,或者租赁物内的设施损害是由于承租人的原因造成的,则由承租人维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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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违反房屋租赁合同要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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