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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解答www. 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区别是:无因管理是发生在管理人与被管理人之间的 债权债务关系;不当得利是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成立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无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为了他人的利益;不当得利是一方取得财产,另一方遭受到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一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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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区别是什么》
文章链接:https://www.freety.cn/falv/wyglybddldqbss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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