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优先受偿权期限最长是十八个月。规定,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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