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常识网生活常识网生活常识网

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追加公司法人为被执行人的情形

被执行人,就是指需要执行法院判决、裁定书的人,被执行人如果有转移财产行为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回被执行人。那么,追加人为被执行人的情形?下面由法务时刻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追加公司法人为被执行人的情形

追加公司法人为被执行人的情形有:

1.企业法人合并分立的,其合并后的企业或者分离后“继承”其的企业就要做为被执行人被执行;

2.法人的分支机构也可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3.做为被执行人的法人,存在未完全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可以申请该股东为被执行人;

4.法人是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的,可以追加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或者合伙企业的普通,或者未完全出资的为被执行人;

5.企业法人解散或者为清算就注销的,可以追加清算人或者无偿接收其财产的股东、出资人为被执行人。

公司即法人,法人是民事责任承担的主体,法人所欠当由法人承担偿还责任,如果通过了诉讼程序法院在执行时必须执行法人资产。

二、追加被执行人需要另行立案吗

追加被执行人不需要另行立案。

恢复执行再加,前提是符合恢复条件。如果是公安已经作为刑事案立案,没有审结之前,不能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已经立案的,应当驳回起诉。因为“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应当遵守。刑事案件中的附带民事赔偿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情况只能是:刑事部分已经审理结案,民事部分因为当事人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因为其他原因没有受理附带民事诉讼。此时当事人可以在刑事案件审理结束后再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可以刑事判决书为证据来审理民事部分。

三、职责有哪些?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法务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jiwenlaw.com/

打赏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追加公司法人为被执行人的情形》
文章链接:https://www.freety.cn/falv/zjgsfrwbzxrdqx.html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