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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程序中能否追加一人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

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执行程序中能否追加一人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的观点吧。

一人公司是指公司的出资全部属于单一股东的公司。一人公司多为中小型公司,对于公司经营管理不仅较为简易,而且可以因此降低经营成本。

  网友咨询:

  执行程序中能否追加一人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

  律师解答:

  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司法实践中,证明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的证明难度还是较大的,一般案件中,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工商档案、财务会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缴税证明、股东与公司往来款审计报告、资产独立性鉴证报告、司法会计鉴定意见等,在具备以上资料的同时,还要着重针对以上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审查。

  律师补充:

  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为保障一人公司财产的独立及其与股东财产的区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于执行程序中能否追加一人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的看法,文章内容就讲解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那就请寻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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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执行程序中能否追加一人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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