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电商法》实施,其中有九大重点:
1、代购也需要登记纳税;
2、商家不能再删差评刷好评;
3、捆绑搭售必须明显提示;
4、大数据杀熟被禁止;
5、押金退还不及时将被罚款;
6、平台经营者自营应显著标记;
7、平台经营者未尽义务应依法担责;
8、商家不得随意“砍单”;
9、强化经营者举证责任。
其中,与消费者关系最密切的就是纳税了。消费者选择电商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电商商品比实体店的便宜,当然,这主要是因为电商产品节省了大量中间商费用,比如房屋成本,人工成本以及税收,所以才能以比实体店更低廉的价格收获众多消费者青睐。
其中开淘宝的商家至少还需要注册淘宝,交一些保证金,大商家还有工厂和库存等成本,而微商成本则更为低廉,。可想而知,其利润十分丰厚,
然而《电商法》实施,淘宝商家和微商都要开始纳税,其低廉的成本优势不保,必然有很多商家不乐意。
对于小本经营的商家而言,可能赚的钱还没有纳税多,数据显示,截止至4月30日,有106万人通过在淘宝网上开店实现了就业,加上活跃在微信上的大量微商,少说也有两百万人与《电商法》纳税利益相关,真要落实起来也有一定难度。
并且《电商法》是第一次推出,还需要一定时间的实践与磨合。在实践的过程中也会暴露出《电商法》的一些问题,到时候再根据问题来详细修改。
不过其实购物是刚需,而且,淘宝上也并非完全都是地客单价的商品,还有很多商品客单价非常之高,对于这类高客单价淘宝商家,《电商法》的实施对他们而言影响不大,这类产品的目标人群价格敏感度也较低,且不说他们的商品利润已经可以覆盖税收,就算因为税收的原因,产品提价,用户早晚会习惯,毕竟实体店更贵呢,而且,物价早已今非昔比,当年2块钱买一碗面,如今一碗面涨价到30块……
而且,淘宝商家的价格战……打着打着也就降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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