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受案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例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如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除名、辞退,劳动者的辞职、离职等问题引发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涉及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包括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方面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除上述列举的劳动争议类型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争议也属于受案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受案范围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的受案范围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确定。
建议参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该法对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管辖、仲裁时效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法律依据。
2、当地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同地区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可能会对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处理程序等方面有所不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
3、专业的劳动法律师或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如果遇到复杂的劳动争议问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或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寻求法律帮助和建议。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以上内容具体告诉你关于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受案范围是什么?的问题的答案,除此之外,本文还介绍了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受案范围是什么内容的具体流程。相信你已经从文中得到了你想要的答案。如果您还想咨询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受案范围是什么?的相关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最新评论